【iMOS 3SAS】Sony Xperia XZ 疏油疏水 螢幕保護貼

手機主題













在資訊海量的時代【iMOS 3SAS】Sony Xperia XZ 疏油疏水 螢幕保護貼是現在的科技趨勢!


【iMOS 3SAS】Sony Xperia XZ 疏油疏水 螢幕保護貼在效能與穩定性達到一定的階段之後,


勝負的關鍵除了更細緻的性能調教與提升之外,


售後服務與保固以及產品的延伸使用就成為關鍵,


換句話說就是看誰比較貼心,


【iMOS 3SAS】Sony Xperia XZ 疏油疏水 螢幕保護貼在這方面就具有優勢。


















筆記型電腦桌

商品網址:



新北市副市長侯友宜昨天在臉書發文,質疑涉及26條人命的陸客團火燒車事件,為何後續調查沒下文?如果台灣不儘速查明真相公布,如何理直氣壯喊陸客來台?對此,交通部長賀陳旦今天(31日)受訪表示認同,呼籲檢調單位加把勁,早日釐清事故原因,政府與業者才能以此為訓,做好台灣的旅遊安全,號召國際觀光客來台旅遊。

陸客團火燒車事件從7月19日發生至今,已快一個半月,但是檢調單位至今仍未發布事件調查結果。為此,新北市副市長侯友宜30日在臉書質疑,如果台灣人在國外發生這樣的悲劇,我們豈能甘心人家不給個交代?侯友宜進一步指出,他當年參與調查過千島湖事件,他也曾是火燒車悲劇的家屬,非常了解那種含恨的心情。台灣應儘快查明公布真相,否則,如何理直氣壯呼喊陸客來台?

對此,交通部長賀陳旦天31日受訪時,也認同侯友宜的批評。賀陳旦指出,不能因為往生者家屬都在「別的地方」,檢調單位就比較「按部就班」,呼籲檢調單位加把勁,早日釐清事故原因,政府與業者才能以此為訓,做好台灣的旅遊安全,號召國際觀光客來台旅遊。賀陳旦說:『(原音)不能因為往生者家屬都在「別的地方」,從事相關工作的人,是不是在這個上面就比較「按部就班」一點。我們還是期待相關的檢察跟警政單位,加一把勁,早日來釐清。而且釐清對於我們有巨大的一個關鍵因素,就是蔡總統強調:安全必須是台灣旅遊的基本保障。就是我們必須要先找到問題,然後再配合這一個教訓,才能夠把我們安全做好以後,才有更好的號召力,歡迎國外的旅客來台灣。』

桃園地檢署則表示,由於火燒車案情重大,因此不能急就章、草率了事。目前調查進度已到最後階段,還須與火災鑑定報告的跡證比對,希望最後發布調查報告時,是沒有瑕疵或紕漏、讓人心服口服的。預計全案再過2、3周,就會有明確的結果。

商品訊息功能: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商品訊息描述:







商品訊息簡述:









配件:
iMos 3SAS 雷射防偽版 防潑水 防指紋 疏油疏水 螢幕保護貼
擦拭布 一張
貼膜標籤 一組

品牌:iMos
產地:台灣
顏色:透明亮面

※本商品不含手機

注意事項

本產品經SGS檢驗表面鉛筆硬度達9H以上,而正常使用狀況下仍有可能被更高硬度物質(如:灰塵/石英砂)造成刮痕。

本產品表面之疏水疏油防污層(氟素)屬消耗材,正常情況下會逐漸耗損,依不同使用習慣及環境,其耗損速度也會不同。
(測速標準以#0000(號)鋼絲絨於1kg/CM2 壓力下一萬次往復磨擦後水滴角均值可達100o以上)。

使用本產品時建議同時搭配保護性完整的保護配件(手機殼/保護套),避免不慎摔落或碰撞時的外力衝擊造成玻璃本體破裂受損。

保護貼已有破裂防飛濺設計,有破損情形時請立即並小心取下做更換。

本產品與市售手機殼/保護套也許會有互斥情形,購買相關產品前請向販售通路確認後再進行購買。

保護貼保養貼心小叮嚀
1.保護貼避免與硬物一起擺放
2.保護貼請勿過度用力擦拭
3.手機避免放置在多棉絮及多灰塵的環境
4.清潔螢幕保護貼時請使用擦拭布或擦拭布沾水輕輕擦拭即可

★規格及隨機標準配備以實際出貨為主,原廠保留變更之權利。★

※不建議初學者自行黏貼。
※若消費者請實體店面代貼,一般店面會收取200?300元不等的代貼費用。
※鑑賞期非試用期,商品使用前請先核對孔位並確認型號是否正確。
※黏貼前請先檢查商品是否有白點破裂等瑕疵狀況。
※如因手機螢幕為弧邊螢幕,會產生些許白邊為正常情形,並非瑕疵。
※如因手機螢幕問題(下凹/側凹/缺角)產生白邊,此情況不在商品瑕疵範圍內,如有瑕疵狀況,請勿撕開膠膜,膠膜一經撕開,恕無法退換貨。
※購買前請您注意,螢幕保護貼本身為消耗品,恕無法維修。本商品無保固服務,僅適用消費者保護法219條:七天「猶豫期」內,未拆封商品退換貨。















保固期

新品瑕疵





筆電王

【iMOS 3SAS】Sony Xperia XZ 疏油疏水 螢幕保護貼

商品網址:


D8BFC8EECC79F130
arrow
arrow

    陳士依摘炙纂碑參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